【 规院 guī yuàn 】
守戒静修之所。指禅院。
唐 王湾 《奉和贺监林月清酌》:“浄林新霽入,规院小凉通。”
1、第六十四条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、定,发现违反法律、规规定的,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。